吐血 | 整理15种合法向海外转移资金办法!看完就能转出首付

2018年06月16日 北美报告


北美报告(微信ID:canadanews)编辑

这些合法渠道可以向海外转移资金。



饥渴!极度的饥渴!截至2018年6月14日,这就是中国资金出境的现状。

很多人都在想尽办法把资金转移到国外投资买房,甚至使用了非法渠道。但事实上,国家对合理的资金诉求还是给了很多合法出入途径的,充分利用合法途径,安全运转资金才是上上策。


现在我们就看一下在现有政策框架下,有哪些合法渠道可以向海外转移资金。



1、个人额度

 

每人每年5万美元。尽管银行问的问题更多了,要求的程序更严格了,这个数字是没有变的。

充分利用个人额度,采取呼朋唤友蚂蚁搬家的形式可以将大额资金转到国外,但在操作过程中要注意外管局的规定:

1、5 个以上不同个人,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分别购汇后,将外汇汇给境外同一个人或机构;

2、个人在 7 日内从同一外汇储蓄账户 5 次以上提取接近等值 1 万美元外币现钞;

3、同一个人将其外汇储蓄账户内存款划转至 5 个以上直系亲属等情况。

4、以上行为将被界定为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此等行为一律进入黑名单,违规者将被剥夺两年合计 10 万美元的换汇额度。

所以正确的办法是

1、每4名亲友一组,将5万美元汇给境外同一个人的账户,合计最大额度20万美元。

2、再找到4个亲友在境外开户,协助接收国内转出的资金。

3、4个亲友再将境外账户的资金转到使用人的账户。

这波操作就避开了5人以上的数量监管。但此种方法属于变相分拆结售汇,实际操作中尽量不要把额度用满,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但如果在年尾和年初结合使用,短时间内凑齐首付还是有可能的。


2、亲友间代为结汇

 

找到一名在国内国外都有生意的亲友,亲友的生意要求经常结汇。这时使用人可以在国内帮助结算货款,然后在境外收取美元。不过要注意的是一定要使用多人多个账户分开结算。避免因为个人之间转款数额过大被监管部门发觉。

3、利用买房卖房换钱

 

具体办法就是有香港身份的人士在大陆与使用者签订购房协议,然后在香港用港币结算房款。在国内中国香港公民买房过户不必查询资金是都到账,这样使用者可以通过卖房直接获得港币,再换美元就很简单了。


4、利用消费转移资金

 

具体来说就是先买后退。找到一个境外商户,然后刷银联信用卡购买其商品,再用现金退货。把信用卡账单换上后再刷就可以了。目前在实践中信用卡消费好像没有5万美元的额度限制,但前提是不能购买住房和保险产品。


5、保险融资

 

已经有境外保单的人可以在境外抵押保单获得资金。还没有境外保单的人理论上可以用银联卡刷卡购买境外保单后再抵押获得资金,但问题是银联卡不可以在境外购买保险,当然了,如果有境外保险业务员能帮你解决问题也是可以一试的。


6、自贸区融资租赁等跨国公司资金池调拨

 

融资和租赁公司根据业务需要,通常有人民币、外汇两个资金池。把公司注册地放在自贸区就可以借助资金池之间的资金往来实现人民币变美元了。但这种方式也是受监管的。问题的核心是双向来往必须有真实的投资项目或者交易作为基础,当然适当的加工才有更大的空间和额度,其中的度就要自行掌握了。

另外一个问题是,这种资金池不能是来自银行借款,必须是经营性资金。

目前,国内各地自贸区使用规则有所不同,政策红线不同,此地合规但彼地不一定合规,所以需要在专业人士指导下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操作。


7、境外放款

 

境外放款系指境内企业(金融机构除外)在核准额度内,以合同约定的金额、利率和期限,并以自有外汇资金、人民币购汇资金或经外汇局核准的外币资金池资金,通过结算银行,将人民币资金或经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委托贷款的方式通过结算银行,将人民币资金借贷给其在境外合法设立的全资附属企业或参股企业;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外汇局[2009]24号)规定,境内企业可在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 30% 额度内向境外全资附属企业或者参股企业放款,放款额度两年内有效,一般大部分企业的所有者权益额度不大,因此境外放款的额度也受到限制,并且需占用企业外债额度。

2016 年 11 月 29 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境内企业人民币境外放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306 号)对境内企业人民币境外放款作出了更为明确的规定。

这个方法的最大问题就是公司要够大,业务要够强,否则没有额度在境外使用。


8、内保外贷

 

担保人将现金直接存在境内分行后(或提供其他担保物),境内分行向境外分行提供保函或者备用信用证,境外分行向借款人提供借款。比如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等在境外分行较多的银行。

但必须知道的是,现在中国银行体系对内保外贷监管极为严格,首先,担保人和借款人需具备关联关系,最好是100%控股。至少要通过签订代持协议的方式来产生表面的关联关系。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结算的外汇价格可以约定为未来某一时间的汇率,这样可以避免汇率波动风险,锁定换汇价格。

《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规定:内保外贷项下资金仅用于债务人正常经营范围内的相关支出,不得用于支持债务人从事正常业务范围以外的相关交易,不得虚构贸易背景进行套利,或进行其他形式的投机性交易。

当然,资金出境后的监管其实是没有什么好办法的,后续的问题大家懂的。

9、内存房贷

 

指在境内公司在境内银行存进款项,作为人民币保证金,存款期限为 2-3 年,该行的境外银行向该公司的海外子公司或特殊目的公司贷款。

如果不能归还境外贷款,境外银行则将该笔境外贷款作为坏账处理,境内银行可以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理其担保物,将所得收入作为利润。此种操作在外资银行较为常见。

在中国境内的外资银行有哪些呢?比如汇丰银行。


10、内存离岸

 

指境内公司在境内银行存入款项,作为人民币保证金,存款期限为 2-3 年,该境内银行直接向境外借款人发放离岸美元或港币贷款。

使用此种方式的境内公司需要是自身存在境外投资行为的企业,并且已获取 ODI 证书,境内或境外主体至少有一方为实际经营实体,需提供报表、交税单、银行流水等以证实存在可核实的经营收入。

这项业务从2016年后也被严格监管了,但好处是规模不受限制,只要有实际的经营行为发生,并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多少钱都可以。所以挪出一套首付的空间还是很大的。


11、境外证券投资

 

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是指具备境外证券投资业务许可(QDII牌照)的金融机构(包括境内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保险机构、信托公司等)设计/包装一款基金产品或资管计划,并投向境外融资项目,境外主体取得融资款后通过各种套现方式在境外将现金支付给资金出境需求方。

不过使用这种方法最大的难度是买不到,因为总额度只有900亿美元。早被瓜分一空,能找到愿意转让额度给自己的人并不容易。

另一个途径是香港公募基金境内发售。

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将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内地与香港基金按照简易程序获得认可或许可在对方市场向公众投资者进行销售。

基金互认的初始投资额度为资金进出各 3000 亿元人民币;该制度正式实施时间为 2015 年 7 月 1 日。境内销售的香港基金的条件:

具体有哪些基金可以选择,可以登录fund.csrc.gov.cn查询。

12、跨境私募基金通道

 

一种是QDLP。 即允许注册于海外,并且投资于海外的对冲基金,能向境内的合格投资者募集人民币资金,并将所募集的人民币资金投资于海外市场。QDLP 即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 本身作为人民币基金海外运作模式中的一种,由上海于 2012 年 4 月先行先试,目前青岛、重庆为第二批试点城市。

符合条件的外资基金或管理人先在上海注册一个联络基金,再由该联络基金在境内以人民币形式向符合条件的境内投资者募集资金,将募集到的资金结汇后交给海外注册的对冲基金,最后由海外对冲基金投资于境外二级市场。

QDLP的问题是门槛较高,不是普通人可以触碰的,但好处是QDLP 试点对冲基金公司通过在开曼群岛、泽西岛等避税天堂设立离岸基金,免缴资本转移税与利得税,规避双重征税。

一种是跨境人民币投贷基金。

是指由具有资质的发起人发起设立的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以债权或股权的方式直接进行境外人民币投资,无需履行换汇手续,便利快捷。

跨境人民币投贷基金系以人民币实现资金出境的方式,总额未设置上限,单笔额度不超过 50 亿美元,一定程度上可以规避外汇管控,可在境外换汇转为投资。

这种方法门槛极高,也不是普通人可以利用的。但找到有钱的朋友帮忙夹带一点还是有希望的。


13、离岸基金模式

 

离岸基金是指注册于投资人所在国以外的基金,这类基金通常被设立于开曼群岛、毛里求斯、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对于基金的监管相对宽松的离案司法管辖区。这类管辖区当地政府豁免基金非当地收入的税收,并允许基金在全球范围内公开发行。

投资离岸基金可以转移人民币资产,但问题是离岸基金处在CRS监管之下,如何在境外变成可以随意支配的现金有一定难度。


14、经常性项目项下资金出境

 

注册一家外贸企业,以国内公司的名义向国外公司下订单,以预付定金+开具信用证方式向境外公司支付款项,在支付定金后,境内公司单方违约,境外公司解除合同并没收定金及赔偿,将资金转移境外。

理论上合法,实践中容易被视为虚假贸易,所以手法很关键。

还有一种方法是贸易是真实的,但通过高报价进口、低报价出口的方式,将大量利润留存于海外。常见于利用Ebay、Amazon等电商平台的中国外贸公司。但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这种做法如果被判定为故意,也是不合规的。实际操作中要注意控制规模,不要被监管关注。

15、金融衍生品

 

境内银行可以和境外银行直接签署衍生品交易合同,不需要基础性的交易。只要是具备基础债券或交易的实体企业就有资格签署衍生品协议。

由此以来,境内的投资者可以通过一些特殊安排和渠道,间接的参与到银行跨境衍生品交易中,相当于注资了境外资产,以此达到资金出境的目的。

这个办法需要银行的配合,也需要专业人士的配合,也属于名义合法,但操作难度极大的途径,不过一旦打通效果是极好的。



最后要强调一下,上述办法理论上都可以合法将资金转移到境外,但涉及中国的相关政策法规非常复杂,合法与不合法常在一线之间,请结合实际情况谨慎运用。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欢迎交流!

作者:小李飞毒

来源:加拿大地产头条

平台:北美报告(原加拿大头条)
微信ID: Canada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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