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无罪释放,很多人说是美国法律的正义,还把当年辛普森案拿出来说事。
我看还是算了吧,打不赢官司的人律师才会这样说...
事实上在美国请律师真的很重要,在华人圈里有一句话,"越是操蛋的律师,越是天天做广告",你们可以打听一下,是不是这样。
那些天天在电台上胡吹讲法的律师,当你出了点事情,找到这样的律师,先是吓唬你,告诉你多严重,总之能把你腿吓软,最后再告诉你自己多牛,能帮你处理了。
这样的律师专吃留学生和新移民,因为你们不知道底细呀,这可是南加州最知名的律师呀。其实为了快速结案拿到钱,最后就是让你认罪。
很多血淋淋的例子,就是律师多收钱,还让你认罪,多做牢。
还记得翟芸瑶同学案不?请了洛杉矶最知名的律师,花费数百万,判刑最重。这是其家人转账记录。
说活在美国,有一件事,到死也逃不掉的是报税,其实还有一个逃不掉,就是找律师,生活中,谁不会碰到点事情呢?
出点车祸就需要车祸律师。
移民来到美国是因为这种法律的平等和正义,这是一段华人律师,投诉另外一个大家眼里最知名律师的语音,你可以在华人生活网平台输入“律师”两个字提取,美国华人律师圈真的是黑幕重重,本来想放到文章里,这段语音牵涉的很多律师的事情,生活在美国的朋友一定要听一下,因为你一定会找律师。
现在,言归正传,来看看周立波的案子。
整个事件回顾:
2017年1月19日凌晨,两名中国公民是在美国小镇拉廷敦因其驾驶的奔驰车“车行不正常”和司机“开车打手机”被警察拦下。司机名周立波(ZhouLibo),49岁,车内还有一名乘客。
警方在随后的搜查中发现一只黑色手枪枪套,一把装有子弹的手枪,还有两个装有毒品的透明塑料袋。两人当场被逮捕。
随后周立波接受纽约州拿骚县地区法院传讯。周立波在缴纳5000美元保释金后,在其夫人和律师陪同下离开。
周立波在离开前对等候在外的媒体记者表示,他车里的枪支是合法的,但他没有说明枪支是何人所有,也没有提及毒品一事。
此后经过调查,检方已决定不再对事件中的另一位当事人提起刑事检控,周立波成为唯一检控对象。
2017年12月18日,大陪审团投票决定对周立波提起控诉。
美国检方指控周立波犯有藏毒、非法持枪、违反交通规则等多项罪名。再加上,检方认为,周立波的手枪装满子弹并且上膛,随时可能会射击,具有高度危险性。一旦这些罪名和理由全部成立,波波将面临长达 21年的监禁。
当地时间5月24日上午10点,周立波涉毒持枪案在美国纽约第十次开庭审理,据最新消息称,美国纽约州拿骚县法院决定撤销周立波涉嫌藏毒持枪案,法官已采纳撤案动议,该案将于6月4日最终宣判。
一夜之间,周立波华丽转身,竟然从最高可能面临41年、最少3-5年刑罚的困境之中,变成了无罪。
这么惊天大反转的结局,除了美国本身重视程序正义之外,更重要的是请对了一个专业律师。
纵观周立波更换三任律师的不同效果:
第一任律师莫虎:可能重罪。
周立波一共为自己请了三位律师,第一位律师莫虎,案件并没有多大进展,甚至还有律师预测,周立波如果他选择不认罪、走法律程序上诉,不仅需要支付大笔律师费,申诉成功的可能性也不大,并且很有可能面临最多41年、最少3-5年的刑罚。
第二任律师丹尼尔:可以轻罪认罚。
之后,周立波又换了新律师丹尼尔,随着案情的发展,律师的努力,唐爽的案子被撤销了,而有人预测,周立波可能作认罪协商 ,最终或不用坐牢但要做义工。
第三任律师斯卡林:无罪!
再看第三任律师,就是我们封为大神的律师斯卡林,这位律师没有从案件争议的焦点,最轻罪重等实体方面进行辩护,而是剑走偏锋,直接运用美国法律无罪推定的原则,指出警察搜集证据的过程是不合法的,这样一来,有罪的证据不能用,而警察又拿不出合法的证据,案件指控的罪名只能不成立,周立波无罪了。
据悉,撤案的理由可能为:
(1)周立波律师认为,因为周立波母语非英语,无法听懂警察要搜车,无法证据搜车得到周的同意,所以警方搜车的合法性受到质疑。警员也没有提供同意书。因此从车内搜出的枪支并不能作为呈堂证供。
(2)经过检验,周立波车上的枪支和毒品并无其DNA,可能不属于他。
(3)警察拦截这辆轿车的原因是因看见驾驶员在打电话。但律师表示,电话公司记录显示,当时周立波的手机上没有打电话的记录。这可能导致警察没有合理怀疑就进行搜查,同时与第一点联系起来,导致搜查行为的非法性问题。
律师表示,该案将于2018年6月4日再次开庭,如果检方不上诉,那么6月4日检方将会撤案。
那么,这位律师到底是何方神圣呢?据说他曾被纽约时报选为纽约大都会地区100大超级律师,已经当了49年的律师,经验可谓绝对丰富。
周立波涉枪涉毒案再次开庭前,斯卡林接受在场媒体的采访表示:“周立波先生无罪,我将据理力争,继续为代理人做无罪辩护。”还未开庭,就可以看出这位大律师的自信与担当。
而这位律师开庭表现出来的智慧,更是惊艳了大家,再来看看这位大神的神逻辑和神辩护策略:
斯卡林:为何拦截这辆轿车?
警员:看见驾驶员在看手机。
斯卡林:在相关法律中,开车打电话违法的法律对打电话的定义是离耳朵一定距离,你是否就此法律作过专业训练?
警员:曾经在警察学院培训时做过训练。
紧接着斯卡林拿出了电话公司的记录,电话公司记录显示,当时周立波的手机上没有打电话的记录。其次,斯卡林认为警察搜车的行为并不具有法律依据,注意!斯卡林拿出了此次辩护的大杀招!
斯卡林:搜查轿车和袋子是否有驾驶员的同意。
警员:由于周立波不懂英语,是由车内的乘客周立波好友唐爽充当翻译,在唐爽的帮助下,周立波点头同意后才进行搜查行动。
斯卡林指出,警员没有提供同意书。
警员:警局没有同意书这一类的东西。
而周立波则表示,“我是中国公民,我讲普通话。我不讲并且不懂英语”、“被拦下后,我从来没有同意过让警察搜查我的车或车上的任何箱包。”
这样一来,在警方不能提供更多证据的情况下,警方的执行过程就存在了瑕疵,最终就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了。
这看似简单,可有时候操作起来却没有这么简单,这就是专业律师的魅力,在错综复杂的案情里能迅速找出有利于委托人的法律规定,挽救当事人于水火之中,创造出奇迹。
纵然美国法律重视程序正义,若没有斯卡林这样专业的大多律师,周立波也不会这么快全身而退,从吓到腿软到无罪结案,周立波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大家:请一个能帮你的律师是多么多么多么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