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沅江12岁少年吴某亲手杀死自己母亲的消息震惊了全国。
而最骇人的是,他的那句,
“我杀的是我妈妈,又不是别人。”
难以想象,这样残酷而冷血的话,会是从一个六年级小学生口中说出来。
一个母亲到底得做了多么十恶不赦的事情,才会引得自己儿子这样痛下杀手呢?
但其实,这次悲剧的发生只是因为一次小小的管教。
晚上的时候,母亲因为吴某在学校抽烟的事情,一气之下用皮带打了他。
吴某不服管教,趁着母亲睡着,就从厨房拿出了菜刀,连砍了20多刀,母亲当场就死亡了。
据孩子的外公回忆,
“屋里到处是血,凳子都倒了,女儿浑身是血倒在地上,双手被砍断,手腕里的骨头露了出来,
脖子上有一道很深的伤口,头皮血肉模糊,身上至少二十多道伤口。”
更可怕的是,这个孩子竟然还十分的镇定,用母亲的口吻替自己向老师请假了。
第二天有邻居问到母亲,他也能面不改色地回答,“妈妈有事出去了。”
直到外公和警方发现了母亲的遗体,他还一口咬定,
母亲是自杀,和自己无关。
这份冷静淡漠,就是成年的杀手也很难做到吧?
偏偏却这样违和地出现在一个这么小的孩子身上,实在叫人可怕。
但所有的证据都在表明,这个少年,就是凶手。
最后面对警察的审问,他终于承认了是他,疯狂地砍死了自己的母亲,而动机只是因为“我就是恨她”。
就是一句恨,就可以把给予自己生命的母亲活活砍死。就是一句恨,他可以毫无悔意,冷漠对待这一切。
在叔叔问他,“你把你妈妈杀了,你认为错了没有?”的时候,他的回答让所有人震惊,
“错了...但是我又没杀别人,
我杀的是我妈妈”
在被问到“以后怎么办”的时候,这个孩子更是有恃无恐地说,
“学校总不能不让我去上学吧?”
在杀了母亲,他没有一点悔恨,也没有一点害怕,甚至指认现场的时候还在笑...
因为他知道,自己年龄小,就算杀了人也不会受到什么惩罚。
这让答姐想起很久之前也有一起震惊全国的“四少年绑架杀人案”,4名少年(2个17岁,1个16岁,1个15岁)因没钱去网吧,于是聚在一起想办法。其中一人提议说:
我们可以做个大案,
反正我们都不到18岁,
法律不能判死刑。
于是4名少年决定,绑架一名有钱的同学,然后向家属勒索巨额钱财。
他们把目标锁定在16岁的“有钱”同学小雨身上,晚上8点多,他们将小雨骗至偏远地带。
因和小雨认识,他们怕放了小雨后,警察会抓到他们,于是在索要赎金前,他们就将小雨残忍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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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他们多次打电话给小雨的家人,勒索150万赎金,小雨家人立即报警。随后警方将4少年相继抓获,但是小雨却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据他们供述,小雨在临死前,还说过这样的一句话:
我们都是朋友,
有话好好说...
经过审判,2个17岁少年被判无期,16岁少年被判15年,15岁少年被判3年。
在听到判决后,4少年竟相视而笑:果然,没一个判死刑。
年纪轻轻的少年,怎么会这么残忍呢?
直到4个凶手的父母,看被杀害的小雨的照片,在痛哭流涕中说出了隐情,
这孩子我不是不管,
我打过他,也骂过他,
可是我管了他不听啊!
原来在这些孩子小的时候,他们一味地放纵孩子,没有好好引导教育孩子,结果酿成了今日的后果!
那这个弑母男孩的家人呢?
据报道,孩子2岁的时候,母亲外出务工,父亲也常年在外打工,基本上是由爷爷奶奶抚养的,平时对孙子非常娇惯溺爱。
父亲吴建勇常年在外打工,基本没怎么管教过孩子,
“平日里对孩子的管教过少,一年也见不了几次,这段时间孩子并没有什么异常,希望政府可以帮忙让孩子继续接受教育。”
后来有记者采访他们一家,让很多网友留意到这家人的表现,实在太出人意料,自己的妻子被儿子杀害了,但是在这位丈夫的脸上,看不出有什么悲伤的神情,
男孩的奶奶就好像跟没事似的,比起儿媳去世,更担心大孙子还有没有课补。
“当然要到学校补课好了,补课不能有今天没明天,有明天没后天。”
看到此情此景,许多网友也是炸锅了!
因为吴某没有到达刑事犯罪的最低年龄14岁,警方也不能对他做什么,很快就被释放回家了。
父亲想把孩子送到原本的学校继续学习,但遭到了拒绝,因为其他家长们实在不放心这样一个“杀人犯”放在孩子身边。
当时有消息称,教育局表示,要把这个孩子调换到无人认识的学校上学,有利于孩子的今后发展。
这事一下子引起了舆论的抗议,特别是家长们,谁都不想自己孩子身边出现这么个危险人物啊。
最后,吴某被送到了长沙一家机构进行管束教育3年。
这3年里男孩将由其监护人及公安、教育、镇政府共同对其进行定点监护管理,并进行心理疏导、法制辅导、文化教育等。
但这一处罚并不能平息大家的怒火。
依照刑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但在很多人看来,12岁不是一个不懂事的年龄了,不是可以逃脱法律制裁的借口了。如果这么轻拿轻放,只是给那些未成年罪犯逃脱惩罚的空子罢了。
法律保护民众,维护大家的权益,但更应该保护受害者,以及潜在可能的受害者。
如果没有深刻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他不会明白,杀人对于别人的伤害是什么,也不会知道,自己到底是多么的残忍。
那么以后呢?他的意识里,会不会觉得这不过是一件小事,反正有年龄保护,那要不要把自己讨厌的人都杀一遍呢?
这样想下去,是极其恐怖的,却也不是不可能的。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频频发生,但却因为施暴者的年龄而屡屡逃过法网或者只得到很轻的判罚,
让许多人纷纷呼吁,要降低未成年最低犯罪年龄,违法者就应该付出代价,犯罪成本不能为零,年龄不应该成为罪犯的护身符!
在关于青少年犯罪的判刑上,美国的做法值得参考。
在美国很多州是不存在最低犯罪年龄的,而是根据每个孩子对具体犯罪的认知进行审判,只要证明这个孩子在犯罪前就对自己所犯罪行有明确的认知,都需要为此付出应有的代价。
当然,法律不可能一层不变,更改也不是一时半会,但在现行法律之下,在未成年人犯下重罪又因年龄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状况下,至少要保证做到后续的“收容教养”是落实到位。
杀了自己的母亲,只是3年的管束,但眼下也只能希望最后真的能让这个孩子明白自己的错误,真正由衷的悔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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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新浪微博、人民日报、新京报、中国新闻周刊、网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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