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得就是获得,捐钱不是伟大。”
——卖菜阿嬤
她只是台湾台东一位60多岁的女菜贩,美国《时代》杂志却把她选入2010年最具影响力的时代百大人物之“英雄”项目第八位,奥巴马、克林顿、乔布斯、李彦宏排在她后边;
她就是陈树菊!
她还是《福布斯》杂志2010年48位亚洲慈善英雄之一,《读者文摘》更称其为亚洲英雄……
几十年里,她靠点滴善行,赢得了这些赞誉。
她入选的原因是多年来共捐出了近1000万新台币来作为慈善用途,包括帮助儿童和孤儿,以及建立图书馆等。
1000万台币,折合成人民币200多万,每一分都是陈树菊几十年如一日,从一把菜叶、一个番茄里辛辛苦苦积攒起来的。
她命运坎坷,曾被世界冷漠以待,如今却回之以温暖
13岁那一年,陈树菊的母亲难产病故,后来她的三弟和二弟也因病因故离开了人世。她曾憎恨和抱怨过现实的不公平,但她知道,心怀憎恨生活也并不会有所改善,她希望可以做些什么来平复自己的内心。
亲人的离去,曾让陈树菊一度感叹金钱的威力,她坦诚地说自己的前半生就是为了钱而活。但真正赚到钱时,她却发现自己并没有因此开心,日子也并没有像想象那般与众不同。
从那时起,她下决心要倾尽所有去帮助那些需要钱的人。
每天凌晨3点钟,陈树菊去批发菜,4点左右将菜载到市场,然后花两小时左右将菜全部摆好,等待6点多客人陆续上门。
下午绝大多数摊商都收摊儿了,陈树菊却工作到晚上八九点才骑着摩托车回到附近的住处。大雨台风都无法阻挡她,她就这样过了将近50年的菜贩人生,从一个小姑娘变成了一个大妈。
50元新台币买三把青菜,她从未缺斤短两。有时碰到讨价还价的顾客,她总是选择妥协。
她说卖菜的生意讲的就是斤斤计较,没有讨价还价那就不是菜市场了,最终的妥协是因为自己卖了几十年的菜,很多都已是老顾客了。
陈树菊的饮食从来都是在菜摊边随便对付一下,有时候整整七天,她只开了一瓶豆腐乳配白饭下咽。
生意忙起来的时候,就随意买一个便当,中午先吃半边,剩下的一半冷饭,就是她的晚餐了。
由于忙着照顾家中老小,又要照料菜摊,陈树菊至今未婚。现在,最令她欣慰的是,兄弟姐妹都已成家立业,家里人都很上进,品性也好,常回家看望她,这已经让她非常满足。
“小人物”里走出来的大慈善家
1993年陈树菊曾捐100万元给佛光学院;
1997年捐款新台币100万元给母校仁爱国小,成立急难救助奖学金;
2005年捐了新台币450万元给仁爱国小盖图书馆;
陈树菊还在“阿尼色弗儿童之家”,认养了三名孤儿,每年捐新台币三万六千元,还另外追捐100万元。
她的下一个目标是存够1000万元成立基金会,帮助那些穷到没法看病、吃饭、读书、活下去的人。
这一次,她要针对社会而做,范围更广。
如果不是被媒体发现,曝光在镜头下,恐怕很少有人会注意到这位卖菜大妈。面对媒体的包围,陈树菊很不自在,她说:“我是小人物,不值得报”。
最喜欢穿的衣服是“围裙”
去美国领奖时,需要拍照办签证,台湾官员亲自接送,要替这个“卖菜大妈”赶办。
他们还要帮陈树菊添购新的衣物来打造门面,但都被她一一拒绝。她直率地回答:“我准备两件衣服就好,如果有围兜兜(卖菜的围裙),一套也就可以了。”
站在领奖台上,面对镜头,陈树菊内心很紧张,她从未见过这样的阵势。但跟记者们打招呼,发言讲话时她却落落大方,朴实真切,彬彬有礼。
BBC記者说她是世界上最不像,但最朴实的慈善家。《时代》周刊认为,她最令人感叹的成就不在于她的卓越非凡,而恰恰是 “简单平凡的慷慨行为”,“陈树菊在她捐赠的项目中,带给大家最棒的礼物,是她所展现的模范性”。
她希望可以带动更多人为他人尽一份力,营造一个人情味浓厚、乐善好施的社会氛围,这将是她的人生新目标。
她说自己要一直坚持下去,“生活最好的方式,就是完成我想要完成的事情。活一天,做一天,做到最后一天,这样我才活得最自在!”
好施舍的,必得丰裕;
滋润人的,必得滋润。
致敬陈树菊,为中国大妈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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