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公布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
《办法》规定: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隐匿财产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税款金额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将直接判为“D级”。
对于此类纳税人,税务机关将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此外,D级纳税人还将面临多项惩戒措施——比如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限制担任相关职务、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等。
《办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事实上,随着技术不断成熟,体制不断完备,在许多领域,与侨密切相关的政策已然更新,风险红线愈发清晰!
但令人担忧的是,由于种种原因,部分侨胞的讯息的意识远未跟上。本篇内容梳理了华侨华人最该注意的几份“黑名单”。
收好这份警示录!
转发提醒亲友,
切勿在违法的边缘试探!
“蚂蚁搬家”?上外汇局关注名单!
12月6日,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开通报了15例外汇违法违规行为,涉案主体包括4家银行、4家企业和7名个人,总罚款金额约1700万元人民币。
外汇局首次披露,被通报的4家企业和7名个人的处罚信息,将纳入央行征信系统。
此次被通报的7名个人,有4人因为用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被罚,有3人因分拆逃汇被罚。
非法买卖外汇的4人中,江苏籍徐某和辽宁籍冯某都是在澳门赌场通过地下钱庄多次非法买卖港元,违规金额分别折合265.98万元人民币和1081.79万元人民币,分别被罚款32万元人民币和130万元人民币。
分拆逃汇的3人都是要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他们利用其他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
其中,吉林籍隋某涉案金额和罚款金额最大。
来自吉林省的隋先生在几年前移民加拿大,并且在温哥华定居。
2017年下半年的时候,隋先生听朋友说起在买投资房的事情,便蠢蠢欲动,想着手里有些闲钱,买什么都不如买房来得靠谱啊。
有了这个想法之后,隋先生便开始和家人琢磨着买投资房的事情,这钱不是问题,但是问题是:
怎么把钱汇到加拿大来?
于是,隋先生把脑筋动到了“蚂蚁搬家”式的违规购汇行为。
在《管理办法》实施的前几年,国家外汇局检查还不算严格的时候,许多在加拿大买房的华人买家都是采用“蚂蚁搬家”的方法,
小额多次转移外汇,
以达到在海外大额投资的目的。
有钱能使鬼推磨,隋先生还真的找来了173个人愿意“贡献”自己每年的个人购汇额度,帮助他汇款到加拿大。
在2017年11月,隋先生连同这173人,开始了庞大的“蚂蚁搬家”行动。
截止2018年4月,
他一共向加拿大转移了1205.65万加元,
约合人民币6223万元,
终于凑够了去买房的钱,
但还没来得及高兴,他就收到了一纸通知:
你的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
构成了逃汇行为。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处以罚款300.9万元人民币。
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
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这个处罚可不小:罚款+“黑名单”,也就是上面说的这个“关注名单”将对个人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一旦被列入这个名单,当年及之后两年不享有个人便利化额度,同时依法移送反洗钱调查。
那么,哪些行为会导致自己被列入“关注名单”?
①为防范个人项下资金流动风险,外汇局规定,5个以上不同个人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分别购汇后,将外汇汇给境外同一个个人或机构;
②个人在7日内从同一外汇储蓄账户5次以上提取接近等值1万美元的外币现钞;
③同一个人将外汇储蓄账户内存款划至5个以上直系亲属等;
都将被认定为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而进入“关注名单”。
不文明旅游留记录?出行将受限!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文化素养的提高,旅游当中的种种不文明行为越来越为人所诟病。
在国家旅游局发布《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后,如果有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也将被列入“黑名单”。
根据规定,“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1年至5年,在此期间,个人信用记录和出行都将受到影响:
①旅游主管部门可以将旅游者的相关信息纳入不文明行为记录,向社会公布,并向公安、海关、检验检疫、边检、交通、金融等部门和机构、行业组织及相关经营者通报。
②有关部门和机构、行业组织、经营者可以根据职责权限在征信系统中记录,采取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出境旅游、边境旅游、参加团队旅游、乘坐航班等惩戒措施。
③对于列入“黑名单”的游客,景区可以进行限制或拒绝。
2018年9月底,文化和旅游部最新公布了一批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三名游客“光荣上榜”。
其中,河北游客王某、张某在马来西亚水上清真寺的矮墙上跳热舞,违反了当地宗教禁忌;湖北游客彭某在大理市游玩的过程中用儿童玩具击伤红嘴鸥。
根据相关规定,三名游客被纳入旅游不文明游客记录,期限均为3年。截至目前,已有35人被纳入旅游“黑名单”。
信誉不好有案底?再申签证频遭拒!
中国公民杨某夫妇,在过去的7年里连续申请了11次签证,想来加拿大看女儿,可是全部被拒。他们将官司打到联邦法院,试图推翻签证官的决定,也遭到拒绝。
据联邦法院公布的资料,杨某的女儿在2011年从中国移民加拿大,并在这里结婚生子。
同一年,杨某夫妇第一次递交了临时签证(temporary visa)申请,想来加拿大看看女儿、女婿和他们的两个孩子。
然而,签证官拒绝了杨某夫妇的申请。在其后的七年里,他们又连续申请了11次,但是都遭拒绝。
移民局呈交给法院的证词显示,他们上一次拒绝杨某夫妇的理由是“有逾期居留的可能”。
签证官解释说,杨某夫妇的旅行记录十分简单,两人没有离开中国的经历,所以护照上也没有出国后按期返回的记录,而从他们的家庭联系、探亲目的、经济情况来看,他们一旦获得加国签证、来到加拿大后,很可能不会按时离境。
此外,杨某夫妇同中国的联系不够紧密,以及其女儿的可信度不佳,也是他们被拒签的重要理由。
在2017年3月,杨某夫妇在女儿和女婿的帮助下将官司打到联邦法院,希望能推翻签证官的决定。
这一次,杨某夫妇准备了存款证明,大约4.2万加元。他们表示,这笔在中国的资产,能证明他们同中国的紧密关系,以及做为日后会回到中国的证据。
杨某夫妇的女儿也给法官写了陈情信,表示如果政府批准她父母的签证,“会鼓励她遵守加国法律”。
然而这些证据并没有打动法官。
法官表示,杨某夫妇在中国的存款是流动资产,是随时可以转移了,所以构不成他们一定会回国的理由。该夫妇有两个女儿,一个在加拿大,一个在中国,也无法显示该夫妇同中国的联系就超过了加拿大。
至于杨某女儿陈情信上写的理由,法官则表示,它构不成颁发签证的法定基础。
相比之下,移民局方面给出的理由很充分。法官相信,基于这些推断和杨某女儿、女婿有犯罪记录的事实,签证官怀疑杨某夫妇有逾期居留的可能,是合理的。
因此,法庭驳回了杨某夫妇的上诉,不会推翻拒签的决定。
那么,是什么导致杨某夫妇怎么都出不了国?
原来,这家人在诚信上有前科。根据法庭出示的证据,这对夫妇的女儿在加拿大有不良信用卡记录,女婿还有犯罪记录,二人信誉度都较差。
别说是长居海外的华侨华人了,就是曾在境外不同国家短暂居留,是否在信誉记录上留有污点都很重要。
张先生一家曾多次出境游,每次签证都顺利通过,申请起来得心应手。
可今年再去美国,面签了两次后,仍然拿不下来。明明各项材料一应俱全,回答的时候游刃有余……张先生一家百思不解。
后来经人点拨,张先生才记起,一年前去澳大利亚旅游时,曾在当地出过一点交通事故,没有按照当地规定来处理,被警方扣了车。
没想到,在澳大利亚的经历居然会影响去美国的申请。
要知道,美国与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是共享签证信息的。
共享信息包括生物特征信息、个人基础信息、签证和出入境信息以及安全背景调查信息,通过这些信息,可识别出申请失败者、被驱逐者、海外难民移居申请被拒者以及试图利用假身份入境者。
也就是说,如果你去过以上国家,并留有不良记录,会在多个国家的使领馆签证处和移民局被匹配和关联。
伪造海外学历?教育部出手打假!
2018年4月8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发布公告称:
为维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严肃性,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即日起在中国留学网开设专栏,对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过程中查处的失信行为进行公示。
公示显示,共202人在留学服务中心复核中,被查出在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时,所提交的认证申请材料包含虚假、伪造或无效的信息资料。
目前,留学服务中心已从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查询系统中撤销了该等申请人所持认证书的查询结果。
同时,留学服务中心向该等申请人发送了“返还已撤销认证书”通知,失信人寄回原认证书后,才能取消公示。
事关政策风险,事关法律红线!
无论出行出境还是钱袋子,
上述桩桩件件, 华侨华人都马虎不得!
此前没引起注意的朋友们,今后千万要警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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