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部分内容来自:VanPeople频道微报(VanPeopleTopNews)、澳洲微报(XWWB66)
近日,中国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公布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
《办法》规定: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隐匿财产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税款金额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将直接判为“D级”。
对于此类纳税人,税务机关将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此外,D级纳税人还将面临多项惩戒措施——比如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限制担任相关职务、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等。
《办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事实上,随着国内技术不断成熟,体制不断完备,在许多领域,与海外华人密切相关的政策已然更新,风险红线愈发清晰!
但令人担忧的是,由于种种原因,很多人还没有建立起足够的风险意识。今天,请大家收好这份警示录,提醒亲友,切勿在违法的边缘试探!
偷税10万,
限制出境。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这个文件,其实就是专门针对那些偷税漏税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造成的社会影响比较重大的案件。
那么什么叫做“情节特别严重”呢?
主要有这么几种行为:
1、 偷税漏税10万元以上。
2、 任意一年交税还没交到应该交的税收的10%。
3、 从国家那里骗出口退税。
4、 虚开普通发票100份或者金额40万元以上的。
5、 偷税漏税还逃跑的。
6、 用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拒不缴税的。
7、 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
总的来说,基本上10万人民币就是一条红线,有欺骗行为的都可以算情节特别重大了。
如果你被认为是情节特别严重,那么税务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公示信息,无论是个人信息还是公司信息,全部都会被公示,你就算跑到天涯海角都翻不了身,更不要说东山再起了。
而一旦你偷税漏税的情节被认为是“重大”,那么你的信用评级直接就变成了D级。
而对于D级信用评级的人,税务局是这样处理的:
欠国家税款超过10万元的人,补不完税或者交不完罚款的,不!能!出!境!
偷税漏税还想躲到国外?没门!
欠了国家钱还想携款外逃?跑不了!
之前,范冰冰就曾因为偷税漏税案件而被传”限制出境“。
今年7月份,有一档综艺节目要到境外录制,邀请了范冰冰的弟弟范丞丞,事到临头才发现他已无法出境,一查后才知他和姐姐都已经被“边控”,即限制出境。
除了不让出境之外,被评为D级信用的人还面临着以下限制:
就算你按时补缴,知错就改,这个评级也会跟着你2年。
而对于海外华人来说,不要以为不在国内就不用交税了。
从2019年1月1日起,无论是中国国籍,还是外国国籍,只要满足这3个条件,都要开始向中国交税,否则一不留神就会被评为“D级信用”。
不然的话回国一趟再想出境,可能就会遇上麻烦。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在加拿大的PR,甚至是已经入籍的华人都在国内有房产,都是有住所,都应该是要交税的。
而就算名下没有房产,只要你的户籍、家庭或者有利益关系还在国内,也会被认为是“有住所”。
不少人在国外的收入颇高,一两年不交税,可能就欠了国家10万块。如果上了“黑名单”,那回国就可能变得很麻烦。
2、在国内住满183天
就算你没房产、没家庭也没有利益关系在国内,但是一年之内累积在国内呆了183天,就要交税。
3、在国内住不满183天
在上面两种情况中,无论你是在国内赚钱还是在国外赚钱,都需要交所有收入的税收。
可如果你在国内没住满183天,也没有住所,可如果你从国内赚到钱了,都需要交中国境内收入的税;在国外赚的钱,不用交税。
换句话说,不管你是加拿大籍还是PR居民,不管你在国内是否有固定住所,只要你符合上述三条中的任意一条,你就要在中国交税。如果你逃税的金额超过10万元人民币,那你就会被限制出境,很可能再也回不来加拿大了。
“蚂蚁搬家”?
上外汇局关注名单!
12月6日,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开通报了15例外汇违法违规行为,涉案主体包括4家银行、4家企业和7名个人,总罚款金额约1700万元人民币。
外汇局首次披露,被通报的4家企业和7名个人的处罚信息,将纳入央行征信系统。
此次被通报的7名个人,有4人因为用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被罚,有3人因分拆逃汇被罚。
非法买卖外汇的4人中,江苏籍徐某和辽宁籍冯某都是在澳门赌场通过地下钱庄多次非法买卖港元,违规金额分别折合265.98万元人民币和1081.79万元人民币,分别被罚款32万元人民币和130万元人民币。
分拆逃汇的3人都是要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他们利用其他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
其中,吉林籍隋某涉案金额和罚款金额最大。
来自吉林省的隋先生在几年前移民加拿大,并且在温哥华定居。
2017年下半年的时候,隋先生听朋友说起在买投资房的事情,便蠢蠢欲动,想着手里有些闲钱,买什么都不如买房来得靠谱啊。
有了这个想法之后,隋先生便开始和家人琢磨着买投资房的事情,这钱不是问题,但是问题是:怎么把钱汇到加拿大来?
于是,隋先生把脑筋动到了“蚂蚁搬家”式的违规购汇行为。
在《管理办法》实施的前几年,国家外汇局检查还不算严格的时候,许多在加拿大买房的华人买家都是采用“蚂蚁搬家”的方法,小额多次转移外汇,以达到在海外大额投资的目的。
有钱能使鬼推磨,隋先生还真的找来了173个人愿意“贡献”自己每年的个人购汇额度,帮助他汇款到加拿大。
在2017年11月,隋先生连同这173人,开始了庞大的“蚂蚁搬家”行动。
截止2018年4月,他一共向加拿大转移了1205.65万加元,约合人民币6223万元,终于凑够了去买房的钱,但还没来得及高兴,他就收到了一纸通知:
你的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了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300.9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这个处罚可不小:罚款+“黑名单”,也就是说这个“关注名单”将对个人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一旦被列入这个名单,当年及之后两年不享有个人便利化额度,同时依法移送反洗钱调查。
那么,哪些行为会导致自己被列入“关注名单”?
①为防范个人项下资金流动风险,外汇局规定,5个以上不同个人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分别购汇后,将外汇汇给境外同一个个人或机构;
②个人在7日内从同一外汇储蓄账户5次以上提取接近等值1万美元的外币现钞;
③同一个人将外汇储蓄账户内存款划至5个以上直系亲属等;
以上三种行为都将被认定为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而进入“关注名单”。
不文明旅游留记录?
出行将受限!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文化素养的提高,旅游当中的种种不文明行为越来越为人所诟病。
在国家旅游局发布《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后,如果有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也将被列入“黑名单”。
根据规定,“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1年至5年,在此期间,个人信用记录和出行都将受到影响:
①旅游主管部门可以将旅游者的相关信息纳入不文明行为记录,向社会公布,并向公安、海关、检验检疫、边检、交通、金融等部门和机构、行业组织及相关经营者通报。
②有关部门和机构、行业组织、经营者可以根据职责权限在征信系统中记录,采取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出境旅游、边境旅游、参加团队旅游、乘坐航班等惩戒措施。
③对于列入“黑名单”的游客,景区可以进行限制或拒绝。
2018年9月底,文化和旅游部最新公布了一批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三名游客“光荣上榜”。
其中,河北游客王某、张某在马来西亚水上清真寺的矮墙上跳热舞,违反了当地宗教禁忌;湖北游客彭某在大理市游玩的过程中用儿童玩具击伤红嘴鸥。
根据相关规定,三名游客被纳入旅游不文明游客记录,期限均为3年。
1.档案号20180032号
王晗 女 户籍所在地:河北省
不文明行为事由:2018年6月23日,河北游客王晗在马来西亚亚庇市水上清真寺参观时,在该寺矮墙上跳热舞,该事件的相关视频发到社交媒体上广泛传播,引起当地社会不良反响,造成水上清真寺暂停接待游客,当地法院对其处以严重警告和罚款25马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十三条、《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三)项、第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经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委员会审定,将王晗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记录期限为3年,自2018年9月27日至2021年9月26日。
2.档案号20180033号
张娜 女 户籍所在地:河北省
不文明行为事由:2018年6月23日,河北游客张娜在马来西亚亚庇市水上清真寺参观时,在该寺矮墙上跳热舞,该事件的相关视频发到社交媒体上广泛传播,引起当地社会不良反响,造成水上清真寺暂停接待游客,当地法院对其处以严重警告和罚款25马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十三条、《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三)项、第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经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委员会审定,将张娜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记录期限为3年,自2018年9月27日至2021年9月26日。
3.档案号20180034号
彭扬彪 男 户籍所在地:湖北省
不文明行为事由:2018年3月4日,湖北游客彭扬彪驾车到大理市银桥镇马久邑村洱海边游玩过程中,用儿童玩具击打红嘴鸥,造成一只红嘴鸥受伤。该事件的相关视频在网络上大量传播,造成了严重社会不良影响。大理市森林公安局认定该行为属非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处以没收猎捕工具,并处1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七)项、第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经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委员会审定,将彭扬彪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记录期限为3年,自2018年9月27日至2021年9月26日。
截至目前,已有35人被纳入旅游“黑名单”。
信誉不好有案底?
再申签证频遭拒!
中国公民杨某夫妇,在过去的7年里连续申请了11次签证,想来加拿大看女儿,可是全部被拒。
他们将官司打到联邦法院,试图推翻签证官的决定,也遭到拒绝。
据联邦法院公布的资料,杨某的女儿在2011年从中国移民加拿大,并在这里结婚生子。
同一年,杨某夫妇第一次递交了临时签证(temporary visa)申请,想来加拿大看看女儿、女婿和他们的两个孩子。
然而,签证官拒绝了杨某夫妇的申请。在其后的七年里,他们又连续申请了11次,但是都遭拒绝。
移民局呈交给法院的证词显示,他们上一次拒绝杨某夫妇的理由是“有逾期居留的可能”。
签证官解释说,杨某夫妇的旅行记录十分简单,两人没有离开中国的经历,所以护照上也没有出国后按期返回的记录,而从他们的家庭联系、探亲目的、经济情况来看,他们一旦获得加国签证,来到加拿大后,很可能不会按时离境。
此外,杨某夫妇同中国的联系不够紧密,以及其女儿的可信度不佳,也是他们被拒签的重要理由。
在2017年3月,杨某夫妇在女儿和女婿的帮助下将官司打到联邦法院,希望能推翻签证官的决定。
这一次,杨某夫妇准备了存款证明,大约4.2万加元。他们表示,这笔在中国的资产,能证明他们同中国的紧密关系,以及做为日后会回到中国的证据。
杨某夫妇的女儿也给法官写了陈情信,表示如果政府批准她父母的签证,“会鼓励她遵守加国法律”。
然而这些证据并没有打动法官。
法官表示,杨某夫妇在中国的存款是流动资产,是随时可以转移的,所以构不成他们一定会回国的理由。
该夫妇有两个女儿,一个在加拿大,一个在中国,也无法显示该夫妇同中国的联系就超过了加拿大。
至于杨某女儿陈情信上写的理由,法官则表示,它构不成颁发签证的法定基础。
相比之下,移民局方面给出的理由很充分。法官相信,基于这些推断和杨某女儿、女婿有犯罪记录的事实,签证官怀疑杨某夫妇有逾期居留的可能,是合理的。
因此,法庭驳回了杨某夫妇的上诉,不会推翻拒签的决定。
那么,是什么导致杨某夫妇怎么都出不了国?
原来,这家人在诚信上有前科。
根据法庭出示的证据,这对夫妇的女儿在加拿大有不良信用卡记录,女婿还有犯罪记录,二人信誉度都较差。
别说是长居海外的华侨华人了,就是曾在境外不同国家短暂居留,是否在信誉记录上留有污点都很重要。
张先生一家曾多次出境游,每次签证都顺利通过,申请起来得心应手。
可今年再去美国,面签了两次后,仍然拿不下来。明明各项材料一应俱全,回答的时候游刃有余,这让张先生一家百思不解。
后来经人点拨,张先生才记起,一年前去澳大利亚旅游时,曾在当地出过一点交通事故,没有按照当地规定来处理,被警方扣了车。
没想到,在澳大利亚的经历居然会影响去美国的申请。
要知道,美国与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是共享签证信息的,包括生物特征信息、个人基础信息、签证和出入境信息以及安全背景调查信息,通过这些信息,可识别出申请失败者、被驱逐者、海外难民移居申请被拒者以及试图利用假身份入境者。
也就是说,如果你去过以上国家,并留有不良记录,会在多个国家的使领馆签证处和移民局被匹配和关联。
伪造海外学历?
教育部出手打假!
2018年4月8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发布公告称:
为维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严肃性,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即日起在中国留学网开设专栏,对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过程中查处的失信行为进行公示。
浏览中国留学网可发现,确如公告所言,在网站首页右上方的位置,出现了全新、醒目的失信行为公示板块。
公示板块中“关于撤销认证书并公示名单通知(2018年1月1日前提交认证申请)”显示,本次共202人在留学服务中心复核中,被查出在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时,所提交的认证申请材料包含虚假、伪造或无效的信息资料。
其中包括以下留学加拿大人员的造假信息:
教留服认加[2015]01543号 邹准
教留服认加[2017]02081号 陈欣卓
教留服认加[2015]51631号 刘江南
教留服认加[2016]04350号 刘艳
教留服认加[2015]01255号 孙珺
教留服认加[2016]01750号 汪静渊
教留服认加[2014]02082号 肖扬
教留服认加[2017]01789号 杨轩瀚
教留服认加[2016]04379号 钟美芬
教留服认加[2017]02868号 鲍致全
教留服认加[2017]01945号 亢佳鑫
目前,留学服务中心已从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查询系统中撤销了该等申请人所持认证书的查询结果。
同时,留学服务中心向该等申请人发送了“返还已撤销认证书”通知,失信人寄回原认证书后,才能取消公示。
目前,已有202人被撤销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除此以外,留学服务中心还公布了2018年1月1日后提交认证申请的72位申请人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过程中提交虚假申请材料或不实信息的行为。
在公示中,每个人的姓名后都被详细记载了该人员在申请哪个国家或地区的哪种学位时,伪造了何种虚假信息,失信行为一览无余。
胡泽彦教留服未认[2018]00304号经与颁证院校核查,胡泽彦申请办理加拿大学士学历学位认证过程中提供的国(境)外学士学位证书系虚假材料。
李杰教留服未认[2018]00204号经与颁证院校核查,李杰申请办理加拿大学士学历学位认证过程中提供的国(境)外学士学位证书系虚假材料。
李天洋教留服未认[2018]00238号经与颁证院校核查,李天洋申请办理加拿大学士学历学位认证过程中提供的国(境)外学士学位证书系虚假材料。
据中新社报道,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1991年开始为留学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认证咨询服务,截至2017年底,已累计为116万人提供了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服务,其中仅2017年申请认证的人数就达18.3万人。认证的文凭证书涉及125个国家和地区的1万余所院校。
今年1月26日,中国教育部曾表示,为保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严肃性,留学服务中心将尽快推动认证失信行为纳入国家诚信体系进行监督、管理、惩戒。如认证书出具后,核查结果显示相关申请人有提供虚假材料和不实信息的行为,留学服务中心将撤销其认证结果,向社会公示,并将失信行为个人纳入黑名单。
事关政策风险,事关法律红线!无论出行出境还是钱袋子,上述桩桩件件, 大家都马虎不得!
此前没引起注意的朋友们,今后千万要警惕了!
Ref:
http://www.gov.cn/fuwu/2018-09/28/content_5326490.htm
http://ny.uschinapress.com/kong/2018/04-13/142592.html
http://info.vanpeople.com/?action-viewnews-catid-79-itemid-802695
http://www.bcbay.com/ent/2018/07/28/5901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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