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坐飞机的人可能都经历过那种长时间停留在机场停机坪上,哪儿也不去,哪儿也不离开的可怕感觉。
机场就像炼狱一般。值得庆幸的是,昨日公布的《加拿大运输法》(Canada Transportation Act)的新修正案,很快将会把迫使乘客留在停机坪上的这一做法规定为非法行为。
在安全的前提下,如果航班延误超过三个小时,而且没有马上起飞的可能,乘客可以离开飞机。
新规定将确保在航班在机坪延误期间,乘客能够得到很好的对待,不论延误发生在加拿大还是国外。每一家航空公司都有义务在航班延误期间维护乘客的利益,加拿大运输署(CTA)认为在必要时,会对这些政策进行审查和修改。
这些新规定必须要包括(至少要包括)航班在停机坪上延误超过3小时,应该允许乘客上卫生间,允许适当通风,可以开热风或是冷风,用餐以及饮水,以及能与机外人员进行免费沟通的权利。
在加拿大机场延误三小时后,航班按照新规则需要返回登机口,以便乘客下机。如果飞机在45分钟之内有起飞的可能,将被允许在停机坪上再多停留45分钟。
航空公司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超过45分钟的延长期限。
如果航班延误使得当晚不能起飞的,航空公司将必须为乘客提供免费住宿,以及到酒店的交通费。
12月22日起,加拿大人可浏览加拿大宪报第一部分(Canada Gazette Part I ),发表意见和看法供加拿大运输署参考。
预计最终法规将于2019年夏季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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