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英国女子为"证明自己的信仰",将4岁亲生女儿当成献祭品在家中溺毙并焚烧,手段极其残忍。让人意外的是,当地时间17日,法院宣布该女子患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因此判其无罪。
据英国《每日邮报》17日报道,38岁的卡莉·哈里斯今年6月8日在其位于南威尔士的家中,残忍杀害了亲生女儿、4岁的艾米丽亚。
6月8日当天,卡莉的大儿子在院子里的一张桌子上,发现了妹妹艾米丽亚的遗体,他的尖叫声引来了邻居格里菲斯。格里菲斯说,她看到"被烧焦的艾米丽亚躺在铺着床单的咖啡桌上",一旁"呆滞"的卡莉嘴里叨念,"天使带走了她"。
警方抵达现场后,卡莉告诉他们,"是天使告诉我这么做的,没关系,逮捕我。"
卡莉的二儿子告诉警方,一个多月以来,他们的母亲卡莉一直表现怪异。
法医称,艾米丽亚的死因是溺毙,她是在被溺死之后再遭焚烧。但卡莉否认谋杀和过失杀人,她告诉警方,她是被上帝选中的堕落天使,必须要"献上"她的女儿以证明的信仰。
一位精神科医生说,自2014年以来,卡莉就患上精神分裂症,具有"偏执的宗教妄想",她认为必须要杀死艾米丽亚以拯救世界。
17日,卡莉出庭受审,几位精神病学专家一致认为,卡莉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精神异常,严重损害了她形成理性判断的能力"。法官据此判定,卡莉谋杀罪名不成立,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因她病情严重,将强制其在精神病院接受无限期治疗。
案例一
类似的案件还有 2016年03月28日11:54 ,台北市内湖区一名4岁的女童骑着小脚踏车,和妈妈一同经过环山路时,突然被一名男子尾随砍杀。小女孩头颅与身体当场分离、满地鲜血;母亲目睹整个过程,几近崩溃。
这起事件发生在台湾地区,适用的是台湾地区的“刑法”。台湾地区刑罚的主刑种类中也有“死刑”,对于故意杀人罪,其规定“杀人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行为时因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识其行为违法或欠缺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者,不罚”,“行为时因前项之原因,致其辨识行为违法或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显著减低者,得减轻其刑”。这和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很类似,不过我国《刑法》还多了一条“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的情形。这意味着,行为人行为时的精神状态是决定刑罚是否能执行的一个关键性考量因素。本案中,这有待于精神鉴定结果。
因为这一恶性事件,台湾地区的舆论又开始集中于死刑存废的问题;但“废除死刑”非一朝一夕之力,我们不妨换一个思路来看这件事:假设本案嫌犯真的患有精神病,精神病人故意杀人,按照现行的法律,很有可能是能免除刑罚的;那很多人要问了,凭什么精神病人杀人就“不犯法”了?他手段残忍没有人性,怎么能放过?
案例二
2015年8月,患有精神疾病的美国2012年丹佛枪击案(其在电影院开枪打死了12名观众,另外导致70人受伤)凶手James Eagan Holmes被判处终身监禁。虽然两名法院指派的精神病医生都得出结论说Holmes在实施犯罪时神智清醒,但他们同时也指出他有严重的精神问题。
▲James Eagan Holmes;来源:CFP
绝大多数美国人依然支持死刑,支持死刑和反对死刑的人比例分别为63%和33%[1];但如果杀人犯患有精神疾病,支持死刑的人数比例则会有很大的变化:有58%的人反对对精神病罪犯执行死刑,而支持者的比例只有28%[2]。
“身体的疾病只是诱因,心里的扭曲才是原罪”
——《心理罪》
图片内容来源网络: 看看新闻网、CF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