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男主人公多普勒在失去父亲后,对家庭生活产生了极大困惑,最终选择逃离现代文明,在森林里过上了“隐士”般的生活,陪伴他的还还有一只年幼的驼鹿邦果。
摘自/《我已经结婚了,我心情还不好》
图/Antoine Bruy纪实摄影:在荒野丛林里生活
十年前,小说《我已经结婚了,我心情还不好》在挪威名噪一时,甚至有狂热粉丝效仿了主人公的做法,也搬进了森林。整部小说中渗透着满满的森林气息,把人心积累的疲乏,以一种美好的想象汲取出来:挪威的森林,游荡的驼鹿,帐篷,篝火,一个拥有整个夜空的人……
下文摘录了一些这部小说的片段,大可通过这些碎片式的阅读,体会一下书中满满的森林气息以及逃离人类文明的快感。
◆我住在森林里也不是为了闹着玩。我住在森林里是因为我必须住在森林里,而你少有条件理解我,因为你从来不觉得你必须住在森林里。你总是很适应,而我不行,你和人类相处甚欢并且很轻松,而对我来说却是勉为其难。
◆其实我就生活在森林几百米深处,但从来没人经过。人总是跟着路走。他们横来竖往于此。成百成百的人。我得以在森林里住到现在,却也是因为从来没人经过。
我再也不用赚钱,那是肯定的,我抱着胜利的喜悦惬意地躺在那儿对邦果说。他很平静地接受失败。那是应该的。这不牵涉名望与自我膨胀。然而我已经从最初追名逐利的生活中回归成为我们的文化中可能存在的最不追名逐利的那个。整个学校生涯中我考虑的只有收入,并视所有非营利性专业为纯粹的愚昧,我说,现在我却意识到,没什么比缺钱更让我不在乎的了。就这么简单。
◆没什么比别人的想法更不让我操心的了。别人爱怎么想怎么想。反正我也不喜欢他们,并且极少尊重他们的意见。我们所谓的朋友早就引不起我的兴趣。他们往来于我们家,我们也回访。就是由无数晚餐和孩子、无数周末度假屋和无数暑假国外租房交织的一场闹剧。我自然总得参加并因此以一种恶心的方式成了整个闹剧的一部分。
◆我在森林里有个帐篷,我有许多时间和鹿肉。我还有邦果——我的新伙伴。感觉就像我们认识了一辈子一样。我老婆要是以为我五月会下山回到她和新生儿以及其他人类身边,那她是在做梦。我完全没这个打算。相反,我打算不这么做,我强调,她大可以来找我。来抬我走。她挺着大肚子是做不到的。门儿都没有。
◆我想不到什么会让我改变主意。在山上我不会在别人面前露脸,别人也不会在我面前露脸。别人躲过了我的冷嘲热讽愤世嫉俗,我也躲过了他们的聪明和愚蠢。我感觉这是不错的安排。
另外,我还在练习孤独。我练习着和孤独一起生活。就像我父亲做过的那样。或许都没有意识到。他是完全孤独的,我的父亲。在他生命的最后四十年里,他有了我和我的兄弟姐妹,但孤独并没有因此减少一分。他早晨起床的时候,他躺下,或是去滑雪,或是给马桶拍照的时候都在想什么,我不知道。从来都不知道。这些想法都不存在了。甚至可以说从来就没存在过,因为只存在于他一个人心里。可能那里有些什么,可能没有。就像薛定谔的猫。
◆拥有一个不会说话的朋友是幸运的。
昨天我们躺在帐篷里闲聊了一整天。我给小鹿喂水,还给它找来谷物和多汁的树皮,而我自己在篝火上煎了些大块的肉。我一边梳理着它的皮毛一边耐心地对它讲解,既然人类捕杀驼鹿已经几千年,那就说明这不是闹着玩的,而是单纯出于生存需要。如果放任鹿群肆意繁殖,就会造成灾难性的后果,我说。我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但我觉得在哪儿听说或读到过,于是我就这么说了。
◆回到帐篷之前天就已经黑了,筋疲力尽。小鹿不久后再次现身的时候我已经黔驴技穷了。我投降。当晚我们一起睡在帐篷里。小鹿提供了惊人的热量。我大半夜都用它当枕头,早上醒来的时候,我们俩躺在那儿,以我从未在人类那儿体验过的亲密注视着对方。我觉得我在老婆那儿都没体验到。哪怕在关系伊始的时候都没有。这几乎是绝无仅有的。我为夺走它母亲的性命向它道歉,并让它不必再害怕,从此它可以来去自如。
◆森林里开始人满为患。说好听点是不容乐观。
很长一段时间内,要想做什么事已经很困难了,想什么事都不做几乎不可能。这要求别人打扰你的时候你也不为所动。突然之间,我不得不为自己辩解。我不得不根据别人的意愿行事。我必须解释说我不喜欢有人来串门。我不得不解释说我不喜欢他,宁可看着他搬回家去住。折腾死了。很显然不解释要轻松许多,什么也别说,自顾自就好。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做。一种可能自然是搬到森林更深处去。找个寂静黑夜朝着真正的森林深处一走了之。这大概就是我该做的。
◆人类的一切我都敬而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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